1999年我回台灣後, 在台灣也連續住了近11年, 多國和台灣住了差不多久的時間, 如果要說有差別, 還真多:
台灣是一個高度開發的地方, 所有的法令, 設施都很完善, 在那裡, 一個人可以餓不死, 病不死, 但當收入增加的時候, 也是時間越來越少的時候,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 要雙親都每天在家陪著他們度過童年, 幾乎不可能.
多國不發達, 醫院落後, 道路多坑洞, 人較窮, 但在台灣那種辦公室文化, 人吃人的社會裡, 能享受什麼? 很多人都認為要發達, 就要往進步的國家去, 這是正確的, 但不是在我現在的時間點上, 我的認知是無法犧牲陪小孩的時間, 去打拼, 當大多數的父母都有個 "我要工作" 的藉口不照顧小孩, 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 每個父母都有義務和責任選擇一個適合照顧小孩的生活環境, 鮭魚會冒著被熊吃掉的危險也要游回適合小鮭魚生長的水域生他們, 而不是隨便生在大海裡給其他的魚吃,
人生很多的取捨, 所有的決定說穿了只有 priority, 每天把孩子送進安親班的父母, 有多少的無奈, 但是如果他們 "真的" 願意, 也可以每天在家陪著小孩, 我的意思是說, 結婚前 15 年就不買新車, 結婚前5年就拼命的去物色廉價的二手房子, 結婚時喜酒儘量檢點, 當然, 大多數的父母都做不到, 所以孩子也只好在安親班長大, 但是這些無奈或許, 本來可以避免的.
很多人還是把去公司工作當成唯一的養家方式, 我認為30年前沒錯, 但是現在的公司福利, 公務員福利都已經沒有管到退休了, 我們這一代的退休只能依靠國民年金, 也就是說, 年輕時候的打拼換來的不過是寒酸的老年還有一身都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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